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
时间:2023年05月09日 11:01,来源:科研管理处

 

各有关单位:

2023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(附件1)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,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、河南转型发展需要,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,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。项目应整体申报,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(特殊要求除外)。

(二)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等,注册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,建有省级(含省级)以上研发平台,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,运行管理规范。

(三)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,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,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.5%,其他企业不低于3%,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,未被记入“信用中国(河南)”黑名单。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,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,不得申报。

(四)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(1963年5月1日后出生),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;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5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,不得申报。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
(五)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,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。其中,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,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。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。

(六)鼓励各地、各部门统筹资源、联动支持;支持骨干企业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;省实验室按照任务型创新模式,自主实施重大创新项目,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,不再参与竞争申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项目申报人、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(主管)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。

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账号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,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,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。法人(单位管理员)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,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。

三、受理方式

申报人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、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(一式十二份,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、申报单位名称),打印汇总表一份(附件2,学院签字盖章),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。系统填报截止时间5月30日17:00时,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1日17:00时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材料报送地址:科研管理处成均楼A107室

联系人:张斌斌 68618076

系统技术支持: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-65974111

科研管理处

5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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